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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指担任一定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亦泛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士兵、勤杂人员除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1
加强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设是搞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关键。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直接面对广大群众,村(居)干部队伍素质高低、形象好坏不仅影响党在农村干部群众中的形象,而且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能否有效落实。加强村(居)干部的能力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居)干部队伍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本文就城北街道村(居)干部队伍状况、存在问题作简要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村(居)干部队伍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城北街道共有16个村和1个居,经去年两委换届共选举产生村(居)干部136人,其中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34人,其他两委成员102人,学历、年龄、职业状况分布可以看出城北街道村(居)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状况比较好,学历层次比较高,自身职业比较稳定。说明几年来,特别是去年村级换届中,城北街道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新的任务形势相比,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村(居)干部工作精力不到位。城北街道历来经商办厂氛围比较浓厚,大部分村(居)干部家里都在办厂经商,即使自己没有办厂的,也都在帮别人办厂,有的还在上海、杭州等地办企业,经常要外出跑业务、拉生意,占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对村里的事很少能及时、全力顾及。召开村(居)两委成员会议常来不齐,到会的也是手机不断,分心严重。
2、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街道党委、办事处布置的与村(居)无直接利益关系的工作,部分村干部常有推、拖现象;有的虽表面答应,也是存在着完成任务思想,草草应付,不肯下功夫完成。
3、班子成员内部关系不够协调,整体作用发挥不尽人意。个别村(居)两委班子中存在“村长书记干,其他干部看”的现象,其他两委成员对集体分配的任务惰于完成,大小事务一俱由村长、书记做,村班子内部苦乐不均。
4、村级班子成员整体素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村(居)干部在五个方面意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大局意识不强,本位主义严重,总是立足于本村、本人考虑问题,很少考虑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二是责任意识不强,集中表现在对上级负责精神不足,常常讲,“市里对街道里考核要求与我村无关”。三是法制意识不强。有的村(居)干部认为村委会、居委会是自治组织,就可以超越法律,不受法律限制,处理村里事务很少考虑法律后果,缺乏法律依据,常引起法律诉讼,导致法庭败诉。四是带头意识不强。村干部理会应为群众作好表率。但事实上,许多村干部还存在着特权思想。有的村(居)干部到街道里办事常要求比普通群众优先、优待、优惠,对环卫费、城建规费收缴则要求减、免、缓,给面上工作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五是机遇意识不强,对道路、公建项目建设等重要的发展机遇没有充分认识,因此对征地、拆迁等工作没有紧迫感,缺乏主动性。
二、原因分析:
村(居)干部队伍中存在这些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具体说来主要有:
1、待遇过低。城北街道绝大多数村(居)干部报酬实行计工制,每工40元,实报实销,加上年底街道办事处发给的考核奖,两项事合计,书记、村长年报酬只有4000—6000元,其他干部年报酬只有2000—3000元,不仅与他们实际付出的工作量、完成的工作任务、肩负的工作责任不相一致,也远远低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
2、制度不完善。村(居)干部的管理、考核制度还不够严格、不够完善、不够科学,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村(居)干部的工作业绩。
3、培训工作有待改进。虽然目前针对提高村(居)干部素质的教育培训活动较多,但教育内容理论化,教育形式单一化,教育效果表面化,村(居)干部自身素质提升难。
4、奖惩措施缺位。表现最优秀村长、书记也不能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政治上没有提升的空间。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村(居)干部没有有力的惩罚措施,对占位不干事的村(居)委会干部除教育督促外也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三、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报酬待遇。马克思说过,“人的奋斗都与他的利益相关的。”在教育引导村(居)干部讲奉献的同时,也要改善他们的待遇,要尽量使村(居)干部报酬待遇与其付出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成效相对称。首先要提高村(居)干部工资报酬整体水平。通过出台统一政策,采取市、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出资的办法解决村(居)干部工资过低的问题,建议实行固定工资制,通过提高工资待遇,让岗位工资收入成为他们家庭总体收入的重要组成部份,使村(居)干部有岗位荣誉感,激发工作热情。并且要逐年不断提高村(居)干部的工资水平,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同步。其次,拉大工资差距。村(居)干部固定工资和年底奖金要分等级,使书记、村长与其他两委干部之间,大、小村之间,考核成绩好差之间要有明显的待遇差别,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奖勤罚懒,奖能罚庸。最后,要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在已建的村(居)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提高村(居)干部养老金额标准,加大缴费额度,延长缴费年限,解决其后顾之忧,使其安心于村(居)工作岗位。
(二)严格管理考核。立足于严管思想,完善现有的考核制度,加大对村(居)干部的考核管理力度。一是实行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改变以往只注重年终考核的作法,加强平时考核,不仅要考核工作结果,而且要考核工作过程,如实行到会率考核等,便于在平时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二是实行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相结合。摒弃单一的考核模式,根据各村(居)工作基础、条件、任务、难度的不同,合理设置个性考核项目及权数,实行个性化考核,使考核更公正、公平,更有效地调动村(居)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实行集体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既重视对班子集体的考核,又要重视对村(居)干部个人的考核,以衡量个人对集体工作的贡献大小。对多层面的考核成绩要进行综合分析,严格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推荐干部的主要依据。
(三)健全奖惩机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要重奖,不仅要精神奖励而且还要物质奖励,且要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同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对表现特别突出的村(居)干部可直接选调进公务员队伍或提拔为镇(街道)领导,实行政治激励。对考核落后的要采取找谈话戒勉,并降低其工资级别,扣减其年终奖金。建立健全村干部引咎辞职制,并严格执行,打通村(居)干部出口,对因主观原因造成考核落后并经诫勉屡教不改的,劝其主动辞职,对其不主动辞职的,支部成员实行组织处理,村(居)委会成员按照《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罢免。
(四)强化教育培训。街道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对现有村(居)干部教育培训的职责,并不断强化这项工作。首先,要灵活教育形式,除举办培训班、听讲座外,要积极探索新时期下适应村(居)干部特点的教育模式,如建立村支书论坛、新农村建设论坛等一些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目的的互动式教育培训方法,提高村(居)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水平。其次,要突出教育重点,教育内容上要突出宗旨教育和法律教育两个重点。通过宗旨教育,使村(居)干部牢固树立为村(居)民谋利益的思想,切实增强事业责任感和进取开拓意识,不断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在村(居)干部中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他们依法村(居)的能力,规范他们行为,使村(居)各项工作走上法制轨道。再次,要健全教育机制,教育培训不是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建立机制长期坚持,才能出成效。一方面,在村(居)干部中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村(居)干部活动,提高他们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使学习活动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要利用“”、党员理论学习学分制、现代远程教育制度等制度,对村(居)干部进行经常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
(五)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建设是村(居)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以源头上加强村(居)干部建设的有效途径。首先,采取各村(居)民主推荐、考试竞争、择优确定的选拔程序,按照与现有村干部1:1比例选拔出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人才作为后备干部。其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养,除举办培训班外,采取村内挂职方式进行岗位培养,以岗位锻炼人,以岗位考察人。再次,实行后备干部动态管理,采取考核评议等方式对后备干部进行动态管理,引进淘汰制,根据素质能力表现,对最后几名后备干部实行淘汰出局,对优秀后备干部,在村(居)两委换届时由街道党委向党员大会、村民大会进行宣传、推荐,这样既符合选举程序,又解决了街道党委在村(居)后备干部使用上无所作为的问题。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2
村干部队伍作为新农村建设排头兵,整体态势如何,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成效。研究村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并对存在问题予以解决,不仅关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坏,也直接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败。
随着税费改革完成和“两个反哺”方针的实施,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是,当前也存在一些不利于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基层干部岗位不优,待遇难留人。近几年,不少村委会成员迫于家庭经济或工作环境压力,辞职外出打工。村委换届和村级干部选拔中往往出现想干的不能干、能干的不愿干的情况。虽然也有少数致富能人回村担任村干部的典型,但从总体上看村干部岗位无法吸纳较多的优秀人才。
集体经济收入偏低,工资难兑现。税费改革后,虽然国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但村平均不足2万元,除去工作经费、办公费等日常性支出,所剩无几,无其他经济来源的村,村干部工资难兑现,甚至必要的支出村干部还要从家里拿钱垫付。
村级债务问题突出,运转难正常。从债务形成原因来看,现有债务大多是垫交国家税费,群众欠村里形成的三角债,只有少数是村级开支超支所致和兴办公益事业形成。这些债务以村干部个人名义借贷较多,如果不及时解决,将影响村级组织稳定。
干部整体素质偏低,工作难推动。少数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工作能力不强。个别村干部甚至与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交织在一起,选举掉不了,工作干不了,影响了村干部和党组织形象。有的村干部“等、靠、要”思想严重,自我发展意识差,强调客观情况多,发挥主观能动性少。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组织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必须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建立保障制度,解决村干部在职有盼头、退职有想头的问题。出台村干部养老保险奖励机制,可尝试扩大保险对象覆盖面,从村两委班子主职扩大到一般村干部。实行县、乡镇、村干部个人“三个一点”的办法交纳保费,对村干部个人负担部分,还可按其工作年限长短对负担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健全退职补助机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担任村干部累计达到一定年限且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退职村干部,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
创新帮扶解忧机制,关心村干部身体、生活等实际问题。强化乡镇党政领导驻村工作责任,每月集中时间驻村帮助村干部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农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基金,对那些工资报酬不能完全兑现,家中出现突发性灾祸或患重大疾病的村干部,家庭特别贫困、工作勤恳努力的村干部,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完善从村干部中选录公务员机制。一方面,让优秀的村干部有机会脱颖而出,增强干部为民办实事的动力和决心,另一方面,招考的高标准有利于吸引年轻有文化有能力的人参与到村级干部队伍中,有利于从整体上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级干部素质。同时,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力度,解决村干部整体素质问题。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中全面从严治党,即从严治吏、从严治官,正确教育引导干部队伍,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建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的环境。进一步整改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学习意识不强、工作不务实、纪律散慢等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
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是推进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求干部队伍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理论、业务和科学知识,提升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求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例敲响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警钟,做一名合格的基层干部。
二、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是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驻镇制度和督查制度,促使干部队伍端正学习态度,自觉把学习融入工作、融入生活,杜绝“走读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学习制度:每周四上午9点,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职工学习。一是由镇党委书记为全体镇村干部职工讲党史党课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共同学习上级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和会议精神。
签到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8点以前签到上班,下午5点30分签到下班。镇纪委督促党政办公室人员每日按时摆放签到表和收回签到表,对没有签到的职工要及时注明去向,同时,党政办每月将签到制度执行情况在政府公开栏公布和在例会上进行通报,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请销假制度:镇干部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班的,需以书面形式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单位。请假原则是事前向分管领导请假,经分管领导批注,再由镇党委书记审批。特殊情况可电话向分管领导和镇党委书记请假,事后补假条。
驻镇制度:周一至周五,实行驻镇值班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离开单位。
督查制度:镇党政办将近期要完成的工作梳理罗列出了,与镇督查组商议督查事项报经书记同意,由镇督查组监督各挂村组执行完成,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镇党委、政府,以供主要领导决策参考。
三、跟踪监督
加强对干部队伍学习、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是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应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很好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扩大监督的视野和范围,切实做到干部队伍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将干部职工的一切行为都置于党纪国法和社会道德的严格约束之下。通过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率先垂范
镇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听真言、讲实情,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带头发扬民主,尊重民主,尊重民意,清政廉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执行制度的模范和表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4
机关党务干部是机关党的工作的规划者、组织者和实践者,直接关系着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五个不够”问题。
队伍配备不够精。由于机构编制和职能设置时,没有设置专门的党务工作岗位,党支部委员是党内职务,在行政待遇上存在“无编无职”现象。部分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虽选举产生了支委班子,但支委班子成员忙于业务工作,将党建工作简单交由单位快退休的老同志、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个别单位甚至将党建工作交由临时工作人员负责,导致党务人员频繁更换,整体业务素质不高。
工作激情不够高。少数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思想淡化,认为机关党建工作是虚的工作,开展党建工作没有实际效果和意义,把党务职务当成额外负担,党建工作成为人人避之不及的“苦差”。在工作中容易导致“应付差事”,抓党建工作形式主义等问题。另外,党务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工作成效不能立竿见影,与业务干部相比,机关党务干部在职称职级评定和职务晋升上没有竞争优势,待遇得不到保障,导致党务干部工作激情不高,极大影响了这支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工作业务不够熟悉。部分党务干部主动学习意识不够,对理论学习缺乏兴趣,平时很少阅读关于党的理论知识和党建业务方面的书籍,理论知识储备不足,对机关党务工作的一般程序、原则和方法不熟悉;在我们开展的个别访谈过程中,只有不到一半支委成员对支部工作比较熟悉了解,大多支委成员对自己的职能职责不清楚,对支部基本情况不了解,甚至个别支委对支部有多少党员等基本数据都不清楚。另外,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渠道、形式不够丰富,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党务干部培训教材,对机关工委组织的学习培训,还有个别党务干部以行政工作忙为借口缺席,导致业务不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对倾向性问题的苗头把握不准,对如何开展党建工作没有工作思路,存在“本领恐慌”。
抓工作方法不够多。一些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认为做党务工作就是服务一下党员、学习一下文件、传达一下精神,在工作中脱离实际抓党建;一些党务干部对如何提升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思考不多,理论学习大多都局限于上传下达,听报告、学文件,泛泛而谈的多,组织生活弱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党务干部缺乏主动思考意识,工作缺乏创造性,不注意研究和探索新情况新问题,遇到问题等上级精神、上级指示,坐等领导安排,不主动给自己加任务,压担子,对上级要求照搬照抄,导致工作思路不宽,成效不明显。
作用发挥不够好。部分支部支委成员分工不明确,支委班子没有形成整体合力。还有部分单位虽然对支委进行分工,但在推进工作过程中,简单地把党建工作甩给办公室同志负责,导致支委成员成为摆设。在推进工作中,有部分支委成员存在怕得罪人心理,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不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不敢讲、不敢管,导致党支部监督职责没有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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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