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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政服务专业建设方案【三篇】

建设方案 时间:2023-08-23

【www.xxkjfw.com--建设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政服务专业建设方案【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家政服务专业建设方案

  为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94号)精神,推进我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家政服务重要论述和对***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培训+就业+调解”“一站式”家政服务企业为载体,开展我区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从我区家政服务企业(企业名称应包含“家政”两个字)中“好中择优”进行我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原则上在人口集中、服务需求大、工作基础较好的街道、社区选择家政服务企业。“***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应在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调解维权、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具有良好地示范带动作用。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专班,具体组织架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专班成员由区人社局、区妇联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成员为:区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相关负责同志;区妇联相关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下设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评审工作组,由专班成员组成,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组织现场评审。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依托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及协调联系家政行业协会,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基层服务示范站。申报单位需自行向区人社局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二)组织初审。区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基本符合条件单位,提交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评审工作组。

  (三)现场评审。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评审工作组到初审通过的单位开展现场评审,对申请单位的条件逐项打分(评分表详见附件2)。

  (四)网上公示。根据“好中择优”原则,依分数高低顺序,确定拟认定为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的单位,并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召开会议。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召开工作专班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我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单位。

  (六)公布名单。由区人社局和区妇联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我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单位。同时授予“***省惠州市惠阳区‘***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配合。专班成员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做到部门间对于“***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的基本数据共享、建设标准统一、认定标准统一、申请流程统一。

  (二)加强信息报送。根据市人社局“***家政”基层示范站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报送“***家政”基层示范站建设进度和经验做法。

【篇二】家政服务专业建设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按照省《放心家政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培训家政服务人员6万人次以上、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应培尽培,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万人以上、从业人员总量翻一番;家政服务行业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100%;扶持家政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带动中小家政企业做专做特做新;诚实守信成为家政服务行业共识,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全面推行家政服务员“一人一码(牌)”,家政服务消费更放心、更省心。

  (二)阶段目标。20***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万人次以上,培育5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推进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规范转型,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行“一人一码(牌)”,积极组织推荐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参加省级星级认定。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2万人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100%;继续推行“一人一码(牌)”,组织企业参加省级星级认定工作。

  2024—2025年,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人员素质,推动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1.强化技能培训。压实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提高职业道德作为培训的必需内容,指导督促家政服务企业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以家政服务通识为主的岗前培训。统筹抓好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以及妇联巾帼创业就业培训项目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提升职业道德、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继续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继续培训。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继续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挂钩。

  2.组织技能竞赛。通过各类家政服务技能竞赛树立行业典型,展示行业风采,对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择优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金牌职工、技术能手、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3.拓展职业教育。支持宣城职院金皖嫂现代家政产业学院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我市中职院校、技工院校设置家政服务类相关专业,招生向家政、养老、育幼、健康服务等领域倾斜。免费提供省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课程超市平台家政服务类课程。

  4.开展等级认定。通过宣城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推动家政服务企业积极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合作,组织院校教师和家政服务企业双向实践、推广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研发创新服务项目等。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成长发展路径。

  5.推进产教融合。支持我市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建立宣城市家政技能人才就业培训基地,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与宣城职院深度合作,支持“宣城金皖嫂家政产业学院”通过设立独立院形式,做大做强。引导探索开展“政府+院校+龙头家政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培训基地模式,联合开展订单和定向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打造宣城政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和家政就业培训基地。

  (二)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家政服务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1.深化区域合作。发挥长三角家政服务联盟作用,支持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与沪苏浙等省份建立劳务供需合作机制,开展地域家政服务业交流合作。落实商务部等部门《家政兴农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同乡村振兴有效结合,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成效。

  2.壮大市场主体。引导中介制企业向员工制企业转型发展,建设宣城市家政大市场,开展一站式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实现劳务输出、家政培训、家政孵化+就业、行业交流等多项功能。支持现有员工制企业提档升级,通过从资本市场融资、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拓展服务网络,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网点。

  (三)强化信用建设,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1.规范信用管理。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按规定共享可公开的信用信息。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有序建立家政服务领域信用“红名单”和“黑名单”。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清单,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2.健全标准体系。鼓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和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在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方面研制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推动《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基本要求》等行业标准实施,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3.推行亮码(牌)上岗。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模式,由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家政服务人员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并授权征信查询,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按照“一人一码(牌)”,实现家政服务人员“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功能。

  (四)鼓励服务创新,推动家政服务业数字化、职业化发展

  1.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便民家政服务圈,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实行挂牌服务,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推动家政与电商、养老、托幼、保洁、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融合发展。鼓励创新非住家的“点单式服务”“分时段服务”新模式,探索家政从业人员轮班制度,引领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发展。

  2.探索新兴服务。在抓好一般家政服务、育婴、养老、护理、保洁等传统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同时,鼓励发展管家、理财专家、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引进长三角地区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政策性资金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严格落实省级有关政策,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提升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的覆盖率,对经认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落实省级对“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的奖励政策。

  (二)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政策,严格执行生活性服务业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

  (三)提供金融保险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家政服务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四)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对在本地社区设置服务网点的家政服务企业,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实行水电等费用居民同价。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要求。

【篇三】家政服务专业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关于做好20***年度“***家政”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3号)、《关于印发“***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94号)、《关于印发〈***市贯彻落实“***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深三项办〔20***〕4号)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现制定我市“***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满足新时代“一老一小”对家政服务的迫切需求,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部门联动,整合服务资源,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全面推进“***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将家政服务延伸至街道、社区,为辖区市民提供更便捷、更专业的家政服务。

  到20***年,在全市各街道分别建成1家“***家政”基层服务站,其中,各区建成1家“***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到20***年,全市各街道分别建成2家以上“***家政”基层服务站,实现“15分钟”家政服务圈。

  二、建设要求

  (一)建设方式

  1.建设主体。基层服务站由各街道承建,应综合考虑居民数量、服务需求等情况,尽量在人流密集和交通便利位置选址。基层服务示范站由各区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街道负责承建。

  2.布局选址。基层服务站应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优先考虑在党群服务中心开辟专门空间独立设置,也可在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或其他可利用场地综合设置。基层服务示范站原则上应设置在党群服务中心。

  3.场地要求。基层服务站可与现有办公和服务群众场地共用,具备相对独立办公空间或工作卡位,配备所需要硬件设施,合理规划用于展示“***家政”工作成果、服务功能、培训安排、招聘信息等宣传墙或电子屏幕等。基层服务示范站可利用面积(含共用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平方米。

  (二)日常管理

  1.运营模式。基层服务站日常管理由各街道负责,也可由街道委托所在社区党委进行管理。各街道或社区可通过引进家政企业驻点、联合社工机构、购买专业机构服务或由街道(社区)直接管理等方式运营基层服务站。基层服务示范站原则上由街道(社区)直接运营管理。

  2.人员配备。基层服务站配备必要的运营管理人员,可统筹安排街道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工具体负责,也可由合作运营机构具体安排。运营管理人员应明确岗位责任,统一工作着装,规范服务流程,为辖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基层服务示范站要求配备2名以上运营管理人员。

  3.统一标识。基层服务站统一使用“***家政”标识,名称格式为“***省***市XX区XX街道‘***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牌匾制作成不锈钢折边牌,宽40CM、长60CM、厚0.7MM,字腐蚀上色,每边折边2CM。LOGO统一使用省“***家政”工程形象标识。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基层服务站的,牌匾样式及悬挂按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执行。

  4.经费保障。基层服务站所涉及的建设经费、人员经费、运营经费以及其他公益活动经费等,由各区财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障。对承建基层服务示范站的,可适当增加经费预算。基层服务站启动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基层服务示范站启动经费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

  (三)服务功能

  基层服务站(含示范站,下同)聚焦辖区居民家政服务需求,重点围绕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等领域,打造“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调解维权”四大功能模块:

  1.家政服务。基层服务站负责整合链接各类服务资源,与社区党委、社康中心、托幼养老机构、便民食堂、家政企业等建立双向转介合作关系,收集辖区居民家政服务需求后分类推送至对应合作机构,由专业机构提供具体服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合作机构自主确定,并提前告知消费对象。基层服务站的合作家政服务机构原则上为商务部门评选的家政服务诚信企业。同时,基层服务站建立回访机制,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调处解决,确保服务质量。鼓励家政服务合作机构为社区优抚对象提供公益性家政服务。

  2.技能培训。加强与“***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家政培训机构、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护理机构等的沟通对接,采取公益家政讲座、基本实训操作、网络线上授课等灵活方式,定期为家政服务员、失业人员、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每季度至少举办1场次以上公益性培训。

  3.促进就业。定期对接各类家政企业,收集家政服务岗位信息,并在基层服务站场所进行发布,每月发布家政服务岗位数不少于300个次。加强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对接,协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定期委派工作人员赴基层服务站开展就业指导,引导辖区内务工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积极投身家政服务行业,扩大我市家政服务供给。

  4.调解维权。建立基层联动调解工作机制,通过社区、行业协会、社工、法律援助等多种协调方式,为辖区内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调研选址。各街道全面开展“***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调研工作,根据辖区人口数量、家政服务需求分布等情况,确定辖区基层服务站选址及运营场所,并在20***年8月30日前将《基层服务站选址情况一览表》报区人力资源局。区人力资源局汇总全区选址情况后,于20***年9月5日前反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二)站点建设。各街道在确定选址后立即开展辖区首个基层服务站建设工作,分别在20***年9月30日、10月30日前向区人力资源局报送《基层服务站建设情况进度表》(附件2),区人力资源局在汇总全区建设情况后于20***年10月15日、11月15日将建设情况反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街道应在20***年11月20日前完成首个基层服务站建设任务,剩余基层服务站建设任务应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三)运营准备。各街道应在基层服务站建设周期内完成以下准备工作:一是确定服务站运营模式,明确具体管理人员;二是遴选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等合作机构;三是对接家政企业建立岗位收集及发布机制;四是联合辖区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计划等。上述工作情况应在20***年10月15日前完成,并于10月30日前向区人力资源局报送《基层服务站运营准备情况进度表》(附件3)。区人力资源局在汇总全区情况后于20***年11月10日前反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四)站点验收。各街道应在基层服务站建成后立即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服务站验收申请(验收标准与建设要求一致),区人力资源局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成验收工作组赴实地开展现场验收。其中,示范站验收工作组由市、区两级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组成。验收不通过的,各街道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

  (五)服务开展。各运营机构按照基层服务站服务功能和任务目标,有序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调解维权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基层服务站建设工作。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区基层服务站场地建设、运营管理、服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指导检查,并提请将基层服务站建设任务纳入市政府督查事项,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区、各部门要充分整合链接社区资源,全力支持基层服务站建设。组织部门负责将基层服务站纳入党群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基层服务站建设,协助开展促进就业、技能培训等;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基层服务站建设及运营经费;商务、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与基层服务站的合作对接,协助做好转介服务;市场监管、司法、工会组织部门负责为基层服务站提供权益保障、纠纷调解等指导和帮助。

  (三)加强宣传推介。各区、各部门要加大对“***家政”工程和“***家政”基层服务站的宣传力度,定取举办“家政服务讲堂”等公益性活动,引导辖区居民将基层服务站作为获取高质量家政服务的优先选择。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家政企业的沟通联系,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基层服务站建设和运营,扩大优质家政服务的供给,不断提高全市基层服务站建设总体质量,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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