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小小范文网!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500字系列精选七篇

2500字 时间:2023-11-04

【www.xxkjfw.com--2500字】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500字系列精选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500字系列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合理配置抗灾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实现“大雪不成灾”目标,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切实维护人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办法》、《锡林郭勒盟抗灾救灾应急预案》、《镶黄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旗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以及降雪后,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4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 启动条件

2.1 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1雪灾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1.2雪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2.1.3雪灾造成局部房屋、棚圈倒塌的。

2.1.4 雪灾成灾面积占全旗行政区划总面积的40%以上。

2.1.5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2 启动程序

2.2.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向旗委、政府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2.2 旗委、政府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2.2.3本预案启动后,旗防灾减灾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体系

成立旗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旗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牧区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农牧业工作的副旗长担任,成员由旗直有关部门和条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部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旗防灾减灾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全旗防灾减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请求上级、周边地区支援,协调其他部门和驻军关系;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3.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政府办、应急办、农牧业局、民政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4指挥部专业组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医疗防疫组、宣传报道组。

3.3.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旗气象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3.3.2灾情收集评估组

由旗民政局牵头,农牧业局、统计局、交通局、文体广电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人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3.3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旗交通局牵头,农牧业局、民政局参加,必要时协调武警中队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

3.3.4后勤保障组

由旗农牧业局牵头,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电力分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安置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为受灾人民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3.3.5 医疗防疫组

由旗卫计局牵头,农牧业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牲畜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3.3.6宣传报道组

由旗委宣传部牵头,旗文体广电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灾情的对外新闻发布,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4 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旗政法委:负责启动草原110治安防范报警系统,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并发挥应急指挥用。

旗政务网络中心、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启动旗、苏木镇两级政府及旗直部门应急指挥中心,保证网络视频和电话线路联络畅通。

旗委宣传部:负责防灾减灾预警预报发布,信息传递,避灾常识宣传普及,新闻发布、报道防灾减灾工作。

旗农牧业局:负责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牲畜疫病防治;组织调运饲草料等物资;联系肉食品加工企业,出栏牲畜;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等工作;抗灾车辆调度。

旗民政局: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旗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旗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及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疏通堵塞公路,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旗商务局:科学调度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

旗卫计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旗扶贫办:负责受灾贫困户的核查、汇总;负责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旗水务局:负责灾后解决人畜饮水工作。

旗财政局: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资金的投入机制,负责安排紧急防灾救灾资金和紧急抗灾物资贮备所需资金,确保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负责抗灾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向上争取抗灾救灾资金;负责防灾救灾资金安排和调度。

旗发改局:负责争取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旗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旗教科局:负责转移护送受灾地区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电力分局:负责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旗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旗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旗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旗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队伍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5 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5.1 雪灾预警

气象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5.2 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所在苏木镇政府必须立即向旗防灾减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6 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6.1 应急反应

6.1.1 苏木镇级应急反应

雪灾发生后,受灾苏木镇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安置过程由苏木镇政府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向政府应急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人民生活困难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旗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旗政府应急办。

6.1.2旗级应急反应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接到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旗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旗防灾减灾指挥部设在政府办,作为总指挥、总调度中心。根据灾情,必要时也可再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7 救灾备灾工作

7.1 建立紧急救援队伍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人民组成。根据灾情,由人武部协调驻队伍、武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卫计等部门和驻军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人民得到及时救助。

7.2 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

旗、苏木镇两级要应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7.3 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旗、苏木镇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交通、住建、卫计、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饲草料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商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同时,适当储备饲草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8 附则

8.1 旗应对雪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苏木镇政府、各社区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并要明确指挥机构、工作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措施、责任人以及具体联系方式,切实做到详实、具体、量化、细化,提前掌握应对雪灾主动权。

8.2 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抗灾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部门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

8.3 由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500字系列2

临近年底和学期结束,天气寒冷,雨雪及冰冻天气将越来越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防雪防冻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雅敏

副组长:刘学军

组员:孟新、汪伟民、胡雪滢、卢文斌、柳桢、谭玲伶、杨红科、叶红

二、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

1、要加强校舍安全检查,注意宿舍内取暖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烤火取暖,对校园内电路进行全面检测,严格按规定配置、更新消防灭火器械。

2、在师生中大力加强冬季防雪防冻的安全宣传,充分利用集会、主题班会课、教工政治学习时间,向师生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及做好防雪防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除向教师、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等教育外,根据学生活动特点,制定出相关的校内学生活动规范,不允许学生把雪和雨水、冰块等带入室内,以免影响他人安全,规范学生雨雪天的室外活动,确保师生在校活动安全。

三、制定措施,落实到位。

1、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的校舍、水电安全,在每次的大冰雪到来之前和之后都彻底查一次。

2、成立由党政工团组成的扫雪突击队,及时清扫学校道路和校门前等的积雪,随时听候学校安排,确保师生进校及校内活动行走的安全。突击队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团员组成,由学校党总支、工会牵头并领导工作。(突击队员名单另列)

3、遇突发事件,及时向教育局汇报和请示,及时组织和安排好师生。学生由学校教导处组织,率全体班主任及时做好工作和安置,教师由工会组织安排。

4、总务处做好学校各项防雪防冻的准备工作,认真检查房屋、校舍及有关设施的安全,并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准备好扫雪除雪等劳动工具,以备急用。

5、加强安全值班。在大雨大雪天,加强教师值班,并由学校校级领导在岗带班(每天一名值日行政,两名值日老师),结合冬季防偷防盗工作,门卫加强夜间巡逻,及时排除雨雪天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一切工作,学生的安全为第一位。如遇到特别恶劣的天气,学校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安排学生的学习和教师工作,学校所有的防雪防冻工作以教师为主,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500字系列3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青岛市市区强降雪天气道路清雪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道路防雪防滑工作,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防雪防滑工作的.认识,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立足于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把防雪防滑工作当作一件事关人民生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有领导有组织工作到位,四方区成立防雪防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应急抢险启动程序

(一)融雪物资及积雪清运设备储备。

区城维总公司配备车辆20台,储备防滑物料黄沙300m3、固体融雪剂150吨、铁锨200把、铁镐200把、扫帚200把。各单位要备足铁锨、扫帚等清雪工具,保证值班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充分做好防雪防滑前期准备工作,一旦下雪能够保证立即出动。要做到雪中上岗,主干道要在早7时前采取清雪防滑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二)道路融雪。

在强降雪情况下,优先组织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等区域的清雪融雪工作,以迅速疏通城市交通,保证正常的出行秩序。路面积雪以机械清扫为主,辅助实施化学助剂融雪。当白天发生强降雪时,各责任单位集中人员和机械设备按区域划分组织道路清雪,要在雪停后两小时内或在下午16:30前完成清雪及融雪剂播撒任务;当夜间发生强降雪时,各责任单位及各级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在早7:00前全部完成道路清雪及融雪剂播撒任务。其中,公共交通线路的道路清雪及融雪剂播撒工作应在早6:00前全部完成。

(三)积雪清运。

融雪工作形成的废渣,包括沙土、冻结物等融雪垃圾,由城维总公司在雪融后二天内打扫、清运完毕。建管局对各单位的融雪工作做好监督,不得将融雪剂及融雪所产生的垃圾等腐蚀性物料播撒入周边绿化带中。

四、工作要求

在强降雪天气下,各责任单位要时刻保持通讯和信息通畅,确保决策果断、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收效明显。各单位要通力协作,资源共享,随时调动应急所需要的人力、物资和设备等资源,全力以赴做好融雪及积雪清运工作。

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各养护维修管理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喷洒过融雪剂的设施特别是高架道路、桥梁等进行冲洗,最大限度的减少融雪剂对设施的不利影响。

融雪工作完成后半小时内,各责任单位汇总本辖区范围内的工作情况,报建管局办公室。由建管局办公室将整体情况报市政府。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500字系列4

为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患者、职工、医院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医疗秩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一院三区因恶劣天气造成的洪涝灾害抢险处置及应急救助。

二、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部

组长:王继志

副组长:刘庆来

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杨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院洪涝灾害抢险处置及应急救助。

三、一院四区防汛重点监控风险区域

1.中心院区设置重点监控风险区域4处,分别为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处,职工餐厅后门处,南北病房楼顶及东垮楼发热门诊楼顶处,门、急诊处,职工车棚处。

2.妇女儿童院区设置重点监控风险区域2处,分别为门诊处,楼顶处,东西侧楼梯间处。

3.康复中心院区设置重点监控风险区域3处,分别为一楼大厅处,地下室排风口处,楼梯间处。

4.西院区设置重点监控风险区域2处,分别为一楼门诊及水浴入口处,院内后门及办公楼门口处。

四、防汛物资储备及使用管理

1.防汛物资按满足医院重点监控风险点最大需求进行储备,储备一定量的砂石料、编织袋、编织布、排水泵、电源线、雨衣雨靴、救生衣等。

2.防汛物资严格按照重点监控区域进行放置,并张贴标识。

3.后勤部负责对防汛物资进行定期维护管理,任何科室及个人无权擅自动用防汛物资。

五、应急反应等级

应急指挥部副组长刘庆来根据国家或当地气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级别研判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按级别及重点风险监控区域适时下达启动应急响应命令。

1.汛情Ⅲ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各院区当班汛期值班小组(附件1)24小时待命,确保水泵、临时供电设备、沙包沙袋充足,各类铁铲、钢钎、撬棒、水桶、扫把等救灾工具齐全有效,发生灾情30分钟内就位处置。

2.汛情Ⅱ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1)在汛情黄色预警的情况下,启动3个汛期值班小组,小组成员24小时一线待命。加强巡查次数,密切监视灾情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2)关闭病房、门诊、办公区域门窗玻璃,视情况关闭设备电源,人员躲避在房间,最好不要用手机通电话,防止雷击而造成伤害。各风险监控点因暴雨发生内涝时,用挡板、沙包封闭低洼雨水入口处,同时启动潜水泵排水。

(3)对医疗医技大型设备要采取防侵泡措施,用塑料布或防水材料包裹,防止雨水浸泡。

3.汛情Ⅰ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1)汛情橙色预警时,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及应急抢险人员(附件2)按照职责分工24小时现场待命并开展巡查,应急指挥部组长、副组长现场指挥。

(2)做好人员疏散场地的划分,遇内涝紧急情况,对患者按领导小组指示地点转移。高低压配电室处安置排污泵,保障配电室供电安全。

(3)药库、后勤库房堆垛加高,封闭门窗,对低洼处药品、医用耗材紧急转移,毒麻药品应单独转移存放并做好登记,严禁丢失破损。

(4)一楼门急诊及供应室、库房科室人员发生内涝时要切断电源,精密贵重轻便设备携带转移,根据过灾面积实际情况采取区域限电措施,防止发生电线短路而引发次生灾害。

(5)对大型设备要采取防侵泡措施,用塑料布或防水材料包裹,防止雨水浸泡。暴雨量级别高且持续时间长的,除及时疏通市政排水和打开院内排水井盖外,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获取上级部门的救助。

六、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经常宣传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的损失。

2.快速反应。各院区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由各院区行政总值班人员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高效的做好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3.全员备战。各院区应急队伍以行政人员、维修班人员及在岗安保人员、物业人员为主,在发生无法预见及突发性较大自然灾害时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科室人员随时接受应急指挥部安排,无条件服从并参与到抢险救灾行动中。

七、督导考核

1.对救灾工作中态度消极,不积极响应,不服从指挥、玩忽职守给医院造成损失的,依据《行政处罚考核制度》追究相关科室和个人责任。

2.对在自然灾害救灾抢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

八、其他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与之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500字系列5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暴风雪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暴风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霍林郭勒提供扎实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风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 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暴风雪应急工作。

1.3.3 科技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暴风雪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4 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暴风雪,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霍林郭勒市境内的暴风雪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暴风雪应急工作实行市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

2.1.1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主任和市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暴风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 市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2.1.3 成员单位

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林业局、市卫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通信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

2.2 部门主要职责

2.2.1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暴风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2 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暴风雪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定和完善;完成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成员单位职责

2.2.3.1 市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2.3.2 市发改局: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

2.2.3.3 市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江河、水库等水文与受灾信息。

2.2.3.4 市农牧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灾信息。

2.2.3.5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抗灾抢险工作。

2.2.3.6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与污染信息;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工作。

2.2.3.7 市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2.2.3.8 市教体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2.3.9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2.3.10 市财政局: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2.2.3.11 市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2.2.3.12 市交通局:负责保障各级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2.2.3.13 市卫计局: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2.2.3.14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播发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暴风雪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2.2.3.15 市通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暴风雪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2.3 应急指挥场所

2.3.1 基本指挥场所

基本指挥场所设在市政府。在霍林郭勒市政府建立指挥系统,指挥全市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

2.3.2 机动指挥场所

机动指挥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移动气象台)。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3.1.1 气象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

3.1.2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当地气象部门报告有关暴风雪灾害信息。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气象局根据暴风雪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暴风雪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报本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2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对暴风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3.2.3 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2.4 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暴风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2.5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各街道、各部门应加强暴风雪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暴风雪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暴风雪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暴风雪灾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暴风雪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3.2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暴风雪灾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4.2 Ⅳ级预警。市气象台站预报预警全市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见7.4.2“重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及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时,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暴风雪灾害。由事发地的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并随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3 Ⅲ级预警。市气象台预报预警全市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见7.4.2“特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并随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4 Ⅱ级预警。市气象台预报预警全市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极大(见7.4.2“极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时,可能发生极大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

3.4.5 Ⅰ级预警。市气象台预报预警全市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Ⅱ级预警标准暴风雪灾害的;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伤亡总数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Ⅰ级预警时,可能特别重大危害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市气象局将暴风雪灾害预警情况报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决定启动Ⅰ级预警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4、应急响应

4.1 气象部门的应急响应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预警后,同级气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4.1.1 Ⅳ级响应

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1)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2)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市和上级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暴风雪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

(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4)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气象局报告暴风雪灾害的发生、发展乃其预报服务情况;

(5)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气象局通报。

4.1.2 Ⅲ级响应

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度:

(1)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2)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上级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暴风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3)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气象局报告暴风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4)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5)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气象局通报。

发生或可能发生暴风雪灾害时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6)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7)发生地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气象局通报。

4.1.3 Ⅱ级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的Ⅱ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1)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暴风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2)市气象台应当主动加强与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暴风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3)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暴风雪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4)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5)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级气象部门通报。

(6)发生或可能发生暴风雪灾害时气象部门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7)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8)发生地的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气象部门通报。

4.1.4 Ⅰ级响应

国务院应急办公室发布Ⅰ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市气象局及其直属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1)市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应当加强与上级主管机构各直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暴风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2)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暴风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3)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积极配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4)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级气象部门通报。

发生或可能发生暴风雪灾害时气象局及其所属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1)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各业务岗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2)发生地的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气象局通报。

4.1.5 各级气象台站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暴风雪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4.2 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事发地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2 Ⅲ级响应

事发地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3 Ⅱ级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4 Ⅰ级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公室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3 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 暴风雪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各级气象部门归口管理,实现共享。

4.3.2 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4 应急通信方式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同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5 灾害评估

4.5.1 暴风雪灾害发生地的市级以上气象局负责组织暴风雪灾害评估。

4.5.2 跨行政区域的暴风雪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局负责或者由其指定的单位负责。

4.5.3 暴风雪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局。

4.5.4 暴风雪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6 新闻发布

4.6.1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暴风雪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6.2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4.7 应急终止

4.7.1 Ⅰ级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发布启动Ⅰ级预警的国务院应急办公室根据暴风雪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4.7.2 其他级别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发布启动预警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暴风雪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决定终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4.7.3 应急响应终止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1.2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暴风雪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5.1.3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暴风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暴风雪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1.4 气象部门组织专家对暴风雪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本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5.2 灾害保险

5.2.1 气象部门应当为保险机构办事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障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5.2.2 保险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障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6、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保障

6.1.1 基本指挥所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

6.1.2 流动应急指挥车通过已配备的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和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现场指挥。

6.2 资金保障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 通信保障

6.3.1 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6.3.2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暴风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6.4 装备保障

6.4.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台。

6.4.2 气象部门应当加强暴风雪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6.5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监测人员、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人员、气象通信人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

6.6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暴风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暴风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7 宣传、培训和演习

6.7.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6.7.2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7、附 则

7.1 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本预案有关量级的表述中,“以上”均含本级别在内。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奖 励

7.2.1.1 对在暴风雪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1.2 对在暴风雪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先辈。

7.2.1.3 对因参与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2 责任追究

7.2.2.1 各级气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7.2.2.2 发生暴风雪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3 预案管理

7.3.1 本预案将根据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定和完善。

7.3.2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7.3.3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实施。

7.4 制定与解释

7.4.1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2 按照灾害性天气强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市气象局依据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霍林郭勒市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分为重大、特大、极大三级。

市内气象台站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重大级别:暴雪橙色;市内气象台站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特大级别:暴雪红色。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500字系列6

一、极端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大雾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石锋

副组长:李广

成员:展强李永民孙光明张宝

2、工作小组

组长:李广

副组长:李鹏

成员:李亮王传锋处室主任级部主任

(二)实行灾情上报制度。

领导小组组长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气象部门沟通,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四、应急措施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极端天气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救援,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善后工作,将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二)应急处理方案

1、当雾、雪、暴雨、大风、扬沙、沙尘暴、严寒、高温等极端天气发生和出现时,学校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的校舍、电路电线进行安全检查。

2、如果极端天气警报为红色警报以上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极端天气期间学校的师生活动。

3、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学校的值班,每一时段均安排一名干部两位教师在校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及教体局汇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和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五)学校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雨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

1、学校要及时掌握暴风雪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学生向其家长通报。在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育局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根据灾情由校长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2、在遇有天气突变、大风天、沙尘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之天气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教体局。

3、学校要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教育,尤其做好极端天气来临前后路况的排查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暴风雪过后,学校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确保校内学生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同时要开展多各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5、建立大雨、大雪学生安全通道。如遇大雨积水、积雪,让孩子进入校园后从智慧楼东门进入从北门出,然后分别进入启慧楼、美慧楼减少道路上出现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次生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落实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成员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具体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学校对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极端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校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学生正常的活动及学习条件。

2、加强安全教育。利用校会、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极端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3、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如遇大雾、大雪、冰冻天气发生在上学时,班主任要利用微信、钉钉等通讯手段,要提前告知每一位家长要亲自送孩子到学校,不可坐接送车到校,并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通知家长。

4、极端天气发生时,本校教师尽量不要开私家车上下班,并要注意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

5、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学校实行教师值日执勤,校长带班制度,要求值周人员及班主任教师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校,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6、大雪天气,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校内道路的积雪,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除雪所要使用的扫帚、推雪板、铁锹等工具,准备好地毯、纸版等防滑用品。

9、如突遇灾害天气,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

10、若放学时适逢天气恶劣,影响车辆及路人行走,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决定适当延长放学时间,全体教职工全部留校待命。

学校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极端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500字系列7

为降低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我镇防范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政策,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平安过节。

二、应急领导组

为切实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防范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抓好源头管理,特成立防范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领导组:

组长:陈向阳

副组长:吴兴斌

成员:莫海龙、余杰、各村书记

一切听从组长的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清楚,责任到人。各村各部门高度重视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影响,一旦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启动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应急处置措施职责

(一)落实排查:各村要充分认识冰冻雨雪恶劣天气的影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的落实,配合镇微型消防站和应急办及时组织开展一次文物消防检查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交通主干道、长下坡、急转弯、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重要路段的巡查,及时消除道路隐患,切实做好冰冻雨雪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并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极端天气带来的危害和影响。许村景区要严格执行跨地区旅游经营活动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确保旅游出行安全。出现暴雪灾情,要及时对出口周边道路、坡道进行积雪清除,并在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箬岭村委会协助许村景区做好信息预警,劝阻旅客独自出行,发生游客登山受困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抢险预案,组织人员配合镇应急抢险队伍和公安部门快速实施抢救并落实好物资保障。

(二)应急救援:落实应急力量,镇级组建一只20人左右的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工作责任。重点关注箬岭村大西坑、茅舍两个县级地质灾害点的地灾情况,一旦大风降温和强降雪引发事故和灾情,能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地处置,最大程度的降低受灾影响,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详细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三)细化预案:各村要充分考虑到冰冻雨雪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各种不利因素,根据此预案制定细化到村到组到人的应急措施,适时进行一次地灾、文物、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四)信息畅通: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冬季冰冻雨雪恶劣天气的变化情况,各村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冬季雨雪雾冰冻天气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保持通讯方便快捷,信息报送畅通,确保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灾情信息。镇党政办要关注歙县电视台、歙县应急广播,通过许村发布平台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寒保暖和出行安全。

(五)重点关注:各村做好住房安全及农户供水、供电、燃气等设施设备检修,对农户住房和农村饮水工程设施再排查、再防护,出现房屋受损、断水断电等影响群众生活的情况,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抢险,切实保证农户的住房安全以及水、电、气的供应。对孤寡老人、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要实行网格化包保,明确包保责任人和责任事项,上门入户开展关心关爱;对低收入人群、五保户、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确保特殊群体温暖过冬。

(六)值班响应:镇村两级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加强值班力量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确保政令畅通,重要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主管部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将灾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低温雨雪冰冻防范应对工作落到实处。

(七)强化保障:镇应急办要储备棉衣、棉被、米、油、铁锹、铲子、绳索等应急救灾物资,做好应急准备。要密切配合县级各部门做好应急措施承接落地,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落实保障。

四、预案终止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经应急领导处理小组组长同意,终止本预案的执行。

本文来源:http://www.xxkjfw.com/rudangshenqingshufanwen/46147/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