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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1500字锦集三篇

1500字 时间: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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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书面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1500字锦集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1500字1

  碧海社区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在金阳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民宗局、区社会事务局的具体指导下,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实实在在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周到的服务,得到了社区各族居民的认可与好评。现将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碧海社区位于金阳新区中心区域,规划入住20705户,现已入住13017户、49613人,有土家、苗、布依、侗、满等19种常住少数民族,共计1353人,占社区总人口的2.73%。有流动少数民族119人,少数民族困难户5户,21人。

  碧海社区服务中心是贵阳市率先进行城市基层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于20***年3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位于金阳新区碧海花园内,总面积5000余平方米。中心设有便民服务大厅、卫生服务站及残疾人康复室、民族体育健身室、社区文化活动室等10个活动室,便民服务大厅设置13个窗口,为居民提供167项服务。

  二、扎实开展民族工作,促进社区民族大团结

  按照《贵阳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碧海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在贵州省委、贵阳市委、金阳新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中心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实实在在地为社区各族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周到的服务,得到了各级各部门,以及社区各族居民一致好评。

  一是建立民族团结工作机制,成立了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创建民族团结生态文明”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机构保障制度、帮困工作制度、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制度等,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在元旦、春节、国庆以及迎接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期间,中心通过制作民族团结宣传标语、横幅、宣传展板等方式,加强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宣传。

  三是经常组织社区义工、志愿者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引导各族居民正确认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关系,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促进各族居民紧密团结。

  四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主体地位。在选举产生居民议事会会长和成员时,特意选举少数民族成员代表3人,对少数民族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限时办理,真正实现了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凝聚民心的目标。

  五是我们在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建立了少数民族服务窗口,根据外来经商少数民族同胞在经商、务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利用服务窗口提供各种帮助。截至目前,各类服务窗口累计接待咨询32895人次,接件25462人次,已办理25452人次,办结率99.9%。其中为少数民族办理民族更改业务7件。

  六是及时拓展服务范畴,依托社区离学校近等有利条件,免费开办了“四点钟加油驿站”,探索解决辖区双职工家庭四点钟放学后学生托管困难问题,特别注重照顾少数民族子女。20***年我们接送的.10个孩子就有4个是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同时,依托毗邻社区较近的金阳二幼开展少数民族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教师教授学生认识少数民族种类,了解少数民族知识等。

  七是中心三楼图书室专门设置了少数民族资料专区,收集少数民族书籍近300册,方便大家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知识;四楼舞蹈室为热爱少数民族舞蹈居民配备了多种少数民族服饰;将中心二楼原综合服务区改建为民族体育健身室,配备了乒乓球桌、跑步机和多种少数民族健身器材,让社区各民族居民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团结互助。

  八是组建社区民族时装队、舞蹈队、腰鼓队、合唱队四支文艺队伍,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社区文化活动,促进了各民族群众彼此间的了解和情感交流,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也极大地提高了居民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陶冶了思想道德情操,有力地保障了社区的和谐稳定和其他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

  九是高度重视社区居民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了快速信息送报、处理、反馈制度。截至目前,中心信访接待室累计接件356人次,已办理346人次,办理中0人次,办结率97%;热线电话累计接听2409人次,已办理2409人次,办结率100%。

  十是对少数民族居民反映的事情,都以高度的责任心接待处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通过我们努力工作,增强了少数民族居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同时,我们积极创新管理,针对碧海社区范围内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摊贩,实行“不追赶、不取缔,统一规范经营”的原则,分别给6个来自新疆的少数民族流动摊贩安排了固定摊位。既让少数民族同胞“饱了肚子”,又让社区“三创一办”工作“保了面子”。

  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办公室在社会事务服务部办公室,由朱进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2、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创建活动的实际,加大力度完善宣传阵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树立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和推广。

  3、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奋进的工作合力。社区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发动社区支部力量、抓住居委会队伍特色,广泛吸收各方面力量参加创建工作的网络机制。

  4、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中,认真做到“五个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稳定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和做守法公民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社区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5、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中,认真履行三项任务。一是加大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二是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区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三是建立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排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预案,定期召开民族工作分析会,研究民族工作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壮态,解决在基层,更好地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6、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动中,认真组织开展好四项重要活动。一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协调辖区单位、部门、社区各族群众参加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会,拉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序幕,更好地宣传扩大碧海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影响率和知晓率;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和少数民族同胞联谊座谈会,听取各民族群众的诉求,集思广益,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三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展示活动。挖掘民族优秀特色传统文化,手工艺制品、书画、摄影、体育健身、红歌、传统歌舞、宣传展版进行展示,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扬光大;四是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竟赛活动。提高各民族熟悉和运用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增强民族意识感,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社区目前民族团结工作存在问题

  虽然社区在维护民族团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离“示范社区”还有一段距离。一是社区成立的时间不长,在做好民族工作上经验不足,缺乏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少数民族工作。二是由于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流动性大,对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比较困难,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少数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有待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四是社区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无财政收入,创建资金紧缺,急需上级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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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6号)《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方案》(西发〔2016〕7号)《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巩固提升方案》(西办发〔2018〕16号)《海西州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西创民领办〔2019〕6号),现将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推动“四个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进一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创建方案推进创建工作。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班子统一领导、党组书记牵头协调、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科室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局党组为核心,定期召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了《海西州民政系统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风格,将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创建氛围。我局始终把民族理论和政策教育纳入民政干部学习内容,定期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专项学习会等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提供了动力和支持。结合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充分利用“五四”“六一”“七一”等节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民政业务工作,以展板、横幅、宣传册、LED电子屏等形式,全面宣传展示建国以来我州民政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截至目前,制作展板22块、学习专栏5块,大型宣传喷绘2幅,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将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以业务工作推进创建工作。把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和基本生活作为创建工作的主抓手,始终把创建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各民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展民族地区养老服务作,形成了以机构养老为主体、分散供养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在少数民族乡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等工作。把加强社会治理作为创建工作的主动力,积极探索民族地区社区管理服务新模式,着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少数民族群众能力建设,为各族群众提供均等化社会服务。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加强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完善婚姻登记信息,为少数民族群众的婚姻家庭提供优质服务。联合州创建办、州委宣传部、驻军部队、州老年大学等单位在固始汗文化街举办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军民共建文艺晚会,营造民族团结氛围。加大平安和谐进步和民族团结进步,进步创建工作先后与新疆巴州、青海玉树共同开展边境区域界线联合核查工作,签订了平安和谐进步,民族团结进步边界创建协议书,巩固了边界地区民族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通过民政工作与创建工作的有效衔接,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四)进一步将创建活动融入为民服务之中,以民政社会管理服务促进创建工作。制定出台了社区协商、社区减负、社区准入、联村并组四个规范性文件;依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创建措施,定期组织干部赴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工地、场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同做好教育引导,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务工人员积极融入当地生活。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建立与困难户、孤老户、残疾人结对帮扶机制,以帮扶为结合点,积极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全力帮扶城乡困难群众,与城乡居民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融入为民服务之中的做法,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注入了活力。

  (五)进一步发挥专项组作用,推动专项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州创建办《海西州20***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制定印发《20***年度城镇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开拓社区民族工作新领域,探索社区民族新思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异,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廊带建设,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性、行业性、学术性作用,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指导城镇社区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社区民族之家”,组建“社区少数民族志愿服务队”,积极主动为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做好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老年人、下岗职工和贫困人员等群众的社会救助、帮扶帮困、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卫生、民族联谊、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在一年的创建工作中,我局始终将创建工作作为民政部门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动,在社区群众、社会组织中提高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知晓率,营造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进一步以政策解读为抓手,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方式方法。为了以民政民生政策解读落实促进民族团结,我局加强党和国家民族和民生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将民政民生政策翻印成小手册、口袋书,用民族语言文字广泛开展宣传,以党和国家的民族和民生政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了加强民族民生政策宣传实效,我局在德令哈市奥运广场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和民生政策解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等宣传资料,使群众在了解民生政策的同时,通过政策宣传落实推进了民族团结。

  二、取得的成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把创建工作与社区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脱贫攻坚中基础作用得到发挥。为确保不落下一个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坚持把精准扶贫和民族团结进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精准扶贫政策,发挥民政部门兜底线、保基本的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00元标准,尤其是将不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困难群体纳入低保范围进行低保兜底的做法,在全省率先提前实现贫困人口清零的目标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精准扶贫低保兜底标准和低保范围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牧区灾害物资储备能力明显提升。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我局高度重视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物资管理工作,将救灾物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模式,切实加强了对物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规章制度,按照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库区安全。以“查、控、防”为切入点,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增强安全防控能力。加强物资盘检,提升保障能力。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定期对仓库内的救灾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确保储备物资性能良好,安全运行。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四年来,实施了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殡仪设施等民政项目5类34个,总投资近一亿元。建设社会福利中心7个、救灾物资储备库9个、殡仪馆4个、敬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10个以及儿童福利院2个等一批民族地区民政服务设施。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合理划分功能区,在殡仪馆专门设置藏式火化炉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在少数民族入住较多的福利院提供宗教活动场所,以民政民生项目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

  (四)行政区划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省、州、县、乡级边界联检,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边界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与相邻省州、州内县与县签订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界创建协议书,共同建设平安边界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界线。在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文化和历史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茫崖与冷湖合并设市工作,积极推进诺木洪地区设县、大柴旦行委恢复设市和格尔木唐古拉山镇升格前期工作,助力海西经济社会提速发展,新设市名称继续使用民族地名,体现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积极做好与西藏、新疆,玉树州和州内11条县级边界联检工作,与干部群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从州内推向周边地区。

  (五)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得到普及。为全面推动我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积极性,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在干部职工中知晓率达到100%,我局根据创建办转发《关于开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的通知》(青创民领办〔2019〕27号)组织开展了答题活动。全局32人参加测试,覆盖率达到100%。经测评打分,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全局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识到位,对民族团结方面的方针政策掌握全面。

  (六)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亮点突出。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中,2016年海西州民政局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单位”。我州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民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现村(居)换届直接选举面达到100%,农村住房保险全覆盖。海西州慈善会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荣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工作。

  (一)进一步创新民政民生政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衔接机制。规范“一门受理、部门协同”机制,实现民族地区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民族地区救助水平。积极推进城乡低保改革,切实发挥好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完善民族地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等符合少数民族老人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慈善法》宣传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地区慈善救助活动。

  (二)推动不同民族群体交流、交往,使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真正实现利益、社会生活和心理文化的嵌入与交融。在社区及社区居民小组组建时,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众划分到一个社区居委会或一个居民小组,加以适当的引导,建设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环境,努力构建多族群众聚居、多种宗教并存、多文化交集的相互适应、共同发展和彼此间的交流融合的城乡社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1500字3

  今年9月,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6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州委、州政府决定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宣传***总书记在延边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形成合力,为加快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营造氛围。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委《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实施《长吉图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用好用足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按照“提速、攻坚、转型、进位”总要求,全力推动延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在党校以及各种培训班次上,深入宣传州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感人事迹;系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大力宣传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州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党的民族政策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三是围绕民族团结“六进”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引向深入。立足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军(警)营、民族情创业促就业、机关干部学说朝鲜语、爱民固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双百”工程、扶贫攻坚等载体活动,积极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方法路径,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

  四是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结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委联合开展的评选《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活动,在省、州、县(市)媒体上大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在各地各部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是贯彻落实好《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各族群众知晓率。民宗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会沟通联系,协同推进清真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清真食品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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