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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集合5篇

军人 时间: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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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书面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集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

  2020年度我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置办”)秉持“严细深实快”的工作作风,于2020年11月20日圆满完成全市计划安置军转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并获得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全市共接收计划安置军转干部43名。全部安置到市(县)直机关单位。

  共接收军转干部随调家属10名。9人根据其原来的身份性质及从事工作安置到同等性质单位的类似岗位,1人因个人档案原因被退档。

  共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479名。安置到事业单位75人;安置到央企7人;安置到省直单位9人;安置到市直国有企业5人;安置到财政支付的工勤辅助性岗位379人;选择办理灵活就业2人;档案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调取,由省厅负责安置2人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市(县)两级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召开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安置工会议,通报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情况,确保了年度移交安置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精心编制计划,提升安置质量

  市安置办将退役军人安置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拿出最具有吸引力的岗位,用来安置退役军人。

   (三)规范操作程序,严格“阳光安置”

  一是严格审核分数。对退役士兵,根据档案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内容一一核对分数。对军转干部,在核算档案分数的此基础上,组织笔试,按照所规定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二是及时公开信息。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安置信息,保障广大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三是规范组织选岗。严格遵循“按分排序、按序选岗”的原则,按照评分排名的先后次序依次选岗,当场确认签字。选岗全程摄像留痕,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巡视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四)健全督导机制,落实退役军人待遇

  为真正实现由“接收安置一阵子”向“服务保障一辈子”转变。2021年2月24日至3月10日,市安置办组成工作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全市16个县(市、区)和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退役军人安置后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下,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全力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

第2篇: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

  2020年,我市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置办公室)坚持严谨、深入、快速的工作作风,于2020年11月20日圆满完成全市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以下简称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全市共接收计划安置军转干部43名。全部安置到市(县)直机关单位。

  共接收10名军转干部随调家属。9人根据其原身份和工作安置在同一性质单位的类似岗位,1人因个人档案被撤回。

  共收到479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在事业单位75人;安置在中央企业7人;安置在省级单位9人;安置在市级国有企业5人;安置在财政支付的工作和辅助岗位379人;选择灵活就业2人;档案由省退伍军人事务部转移,级部门安置2人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市(县)两级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召开了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会议和安置工会议,通知了军队转移干部和退伍军人的安置计划,确保了年度安置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二)精心编制计划,提高安置质量

  市安置办将退伍军人安置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拿出最具吸引力的岗位安置退伍军人。

  (三)规范操作程序,严格“阳光安置”

  一是严格审核分数。对退役士兵,根据档案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内容一一核对分数。对军转干部,在核算档案分数的此基础上,组织笔试,按照所规定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二是及时公开信息。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安置信息,保障广大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三是规范组织选岗。严格遵循“按分排序、按序选岗”的原则,按照评分排名的先后次序依次选岗,当场确认签字。选岗全程摄像留痕,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巡视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四)健全督导机制,落实退役军人待遇

  为真正实现由“接收安置一阵子”向“服务保障一辈子”转变。2021年2月24日至3月10日,市安置办组成工作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全市16个县(市、区)和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退役军人安置后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下,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全力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

第3篇: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

  20***年******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时期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全面推行新政策中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同时,积极稳妥做好老政策中“双考”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展顺利,确保年度安置工作圆满完成。截止8月底,圆满完成了20***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现将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03人,其中:自主就业的165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82.97万元;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33人(含:转业士官32人、荣获战时三等功1人);参加“双考”安置的5人。实际安置工作岗位29个(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我县事业单位26人),占应安置总数的76.32%;申请办理自谋职业的9人,占应安置总数的23.68%,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12.2万元。对5名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0.555万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置改革稳妥推进。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协副***、县财政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为成员的******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二是出台政策,为拓宽安置渠道提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下达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会政发〔20***〕38号),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为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

  三、安置办法

  1.自主就业安置。今年,我县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有165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政府不安排工作,且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双考”安置,县安置办将严格按照自主就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济补助,补助标准按照部队发放的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的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比例计发(每服役一年补助3600元)。

  2.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新老条例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包括新条例中安置对象为: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是烈士子女的。老条例中安置对象为:平时因公、因病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符合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严格按照《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岗位。对在选岗现场未选择岗位安置、放弃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一律不再为其安排工作,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货币安置。

  3.考试考核安置(以下简称“双考”安置)。符合“双考”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今年,“双考”安置对象为:20***年11月1日以前入伍的,1.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20***年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征集入伍以及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且不复学的士兵;2.农村入伍在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7级、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3.农村入伍的女兵。符合“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由县安置领导小组设置工作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按“双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岗位。对“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可在20***年8月20日前实行“双向选择”,由本人与企业单位联系工作,在接收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经接收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盖上单位公章,即可按本人联系的单位安置。经过“双考”未被录取安置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退役士兵,一律按自谋职业办理,不再保留安置资格。

  4.自谋职业安置。根据规定,对符合“双考”安置条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今年我县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为:按两年义务兵55000元为基数,服役期每增加1年补助11000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具体做法

  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服务性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对于稳定退役士兵思想情绪和妥善安置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从去年11月初开始悬挂横幅、张帖标语、制作了“******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制定了接收、报到、培训、档案登记管理等相关表格,建立了台账。营造浓厚的接待气氛,热情主动与他们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在部队的特长、爱好、身体状况,每天做好退役士兵的报到,档案接收,预备役登记,户籍关系等手续办理,同时,我们主动向退役士兵宣讲国家的安置政策,发放“******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为优质高效完成20***年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教育培训、推荐就业等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是做好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每月月初按时、准确、有效向市局上报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数据。

  三是认真抓好教育培训。为促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积极宣传动员退役士兵参加1年以上学历教育培训,及时与云南盈丰盛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云南省林业技工学校等六所重点院校联系,筛选出用工需求比较集中且符合退役士兵特点的汽车驾驶、维修、电工、计算机应用等50余个专业,供退役士兵选择有针对性报名,培训期间,2年内免学费、住宿、实习、技能鉴定等费用6000元,超出部分由退役士兵本人承担。凡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毕业后由学校(院)推荐就业,政府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置。通过宣传动员,今年春、秋季招生,我县共有25人报名参加培训;4月24日至30日,委托县委党校举办******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县民政局副局长谢开林同志作了《在全县退役士兵培训班上的讲话》,对25名退役士兵免费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这些退役士兵学到了一计之长,增强了就业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

  四是积极宣传安置政策。5月12日,召开了相关安置政策培训会,会上县民政局局长、县安置办主任黎发祥同志介绍了当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形势和今年的安置政策,主要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排工作政策、技能培训政策、学历教育政策。安置办工作人员指导符合参加考试安置的37名退役士兵统一进行了网络报名。

  五是设置安置岗位。为依法保障退役士兵能够妥善安置,县安置办牢固树立了“以兵为本、为兵服务”的理念,主动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加强与县直各单位和部门的协调沟通,拓宽安置路子,创新安置办法。向县人民政府写了《关于20***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计划的请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对符合政策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及参加“双考”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由县人民政府设置安置岗位33个(含市政府下达岗位)(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县直事业单位26人)。其他未选择岗位的退役士兵按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六是认真组织实绩考核。在实绩考核前,县安置办工作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查阅档案和证书、证章、喜报、立功受奖通知书、服役年限、伤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进行审核,印制了《******县20***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7月9日上午,由******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的通知》(云民安〔20***〕11号)的规定,逐一对参加考试考核安置的退役士兵进行了实绩考核,并由参加实绩考核的领导小组成员在《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上签字,并将考核成绩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七是做好退役士兵成绩统计工作。7月9日,县安置办对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和“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实绩考核成绩进行核实统计,并将成绩及排名情况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八是召开退役士兵岗位选择会。8月7日,在******县民政局会议室召开了******县20***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会,参加会议的有******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选岗的退役士兵及家属。选岗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先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择岗位,再由“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岗位,并在《******县20***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表》上现场签字确认所选的岗位,再由参加岗位选择会领导小组成员在《岗位选择表》上签字。

  20***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之下,在安置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和全体退役士兵积极配合下,使安置工作进展顺利。整个安置过程全面、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安置工作的政策调整和改革关键之年,面对繁重任务和挑战,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大的干劲投入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第4篇: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

  ***市是人口大市、兵员大市和安置大市,退役士兵多、重点安置对象多、安置任务重是我市安置工作的主要特点。工作中,我们坚持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按照“抓落实求提高、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创和谐”的工作思路,狠抓政策落实,下大力解决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好地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遇到了严重困难。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上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就业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观念亟待转变。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退役士兵及家长就业观念比较陈旧,许多城镇退役士兵及其家长采取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把当兵作为就业的一种渠道,对社会的就业形势和当前的用工制度了解不够、认识不清。近年来,虽然我们在自谋职业宣传上不断加大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许多退役士兵仍然寄希望于政府安置,有的在选择自谋职业时患得患失,拿不定主意,虽然自谋职业率逐年提高,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天威集团是我市效益较好的大型国有企业,每年接收城镇退役士兵都在50名左右,相当于每年给天威分配一个车间的人员,企业妥善安置这些城镇退役士兵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步加剧了安置矛盾。

  (三)复员退伍军人稳控工作难度增大。我市每年接收退役士兵5000余人。由于我市优抚安置对象多,又毗邻北京,涉军稳控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机关事业单位精简,企业改制、重组等因素的影响,城镇退役士兵下岗问题逐渐凸显。从***x年以来,全市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x名,其中下岗(包括未落实工作岗位、未报到人员)***x名,占安置总人数的"16%。有部分企业下岗的城镇退役士兵要求政府对他们重新进行安置,由于他们的要求不符合国家和省的安置政策而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便开始上访,给维护社会稳定增加了压力和难度。

  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的主要原因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劳动用工制度的调整改革,安置政策落实的难度不断加大,退役士兵安置难的问题近几年一年比一年严重。据调查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安置政策和安置渠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一)安置法规政策改革进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速度不相适应。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经历了一系列渐进式的改革和调整,但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比,安置政策仍具有相对滞后性。

  主要体现在,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空间逐年减小;二是现行政策对自谋职业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吸引力不够。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社会就业与滞后的社会保障体系矛盾日益突出。在城镇退役士兵的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尚未得到较好的保障的情况下,通过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将退役士兵推向社会,必然引起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三是对分配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的退役士兵的保护政策和措施及各种优惠政策规定不具体。

  (二)企业用工自主与政府指令性分配退役士兵做法的不相适应。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用工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发展,由国家的统分统配,过渡到“自主经营、自主用人、自负盈亏”等四个自主权,最终形成了由市场起基础性配置作用的劳动力市场。

  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指令性的安置政策,越来越难以控制企业的用人自主权,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拿我市著名的民营企业长城汽车集团来说,无论是大中专毕业生还是城镇退役士兵,都要考试进入。正是两者之间的严重脱节、不合拍,才形成了安置工作越来越难的被动局面。

第5篇: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

  20***年x月x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退役士兵安置体制实现从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转变,安置制度实现从城乡有别向城乡一体转变,安置方式实现从单一指令性向多元化转变,安置保障实现从以地方为主向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转变。20***年x月x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安置改革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任务。在全面调查了解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笔者对继续深化我市安置改革进行了认真思考。

  一、我市退役士兵安置的基本情况

  我市历来为兵员大市,每年接收城乡退役士兵约2500人,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约800人。

  自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施行后,我市逐步推进安置改革。在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采取经济补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的办法,引导退役士兵转变择业观念,鼓励、支持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在就业安置方面,将转业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因公因战被评为5-8级残疾士兵、烈士子女作为重点,对有就业岗位的单位,仍实行政府指令性分配任务的办法下达安置计划,促进了绝大部分单位就业安置任务的落实。在自谋职业安置方面,由于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连年提高自谋职业补助标准(20***年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平均3.62万元,转业士官平均5.42万元),加之相关优惠政策

  的有效落实,有效调动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积极性,自谋职业率达到85%以上,促进了安置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较好形成了多元化安置新格局。

  随着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的不断提高,我市将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做为安置工作重点,让退役士兵通过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培训对象由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扩大到城乡退役士兵;培训内容由单一指定专业扩大到自选培训专业;培训时间由短期培训扩大到短期、中期、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模式由单一技能培训扩大到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相结合。我市先后有5400余人次参加了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共推荐260余人就业。特别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42号)下发后,我市在省具体方案未出台的情况下,靠前工作,在加大政策宣传的同时,积极与市商职中协调合作,开办了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班,对城乡退役士兵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首批25名学员已取得中专文凭、中级技能证书,并全部被推荐到大型企业上岗。目前,市军安办正积极与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协商,力争依托其教育资源,建立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基地,更好地为城乡退役士兵提供自选专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相结合、教育培训与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二、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连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都能超目标完成任务,但在安置改革实践中也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就业安置难度越来越大。安置政策规定,能安置就业的要尽力安置就业,不能安置就业的鼓励自谋职业,既不能“一条腿走路”,更不能搞“一刀切”。但我市自安置改革以来,就业安置率逐年下降。20***年,除兴文县、南

  溪区对重点安置对象进行了岗位安置,高县挤出1个岗位面向退役士兵实行“考核考试、择优安置”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部分安置就业外,其余区县全部作自谋职业安置。安置政策未严格执行,也直接导致了一些退役士兵上访等问题。

  二是退役士兵期望值过高。与安置难度相对应的是部分退役士兵不能清醒认识到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用工制度的变化,对就业安置的期望依然很高,不愿意自谋职业安置,也不愿意去企业安置,普遍希望政府安置到机关工勤岗位和事业单位以及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如五粮液集团、中核建中公司等就业。由于政策规定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安置要由本人申请,有的退役士兵明明知道政府提供不了就业安置岗位,但就是坚持不自谋职业安置,形成了安置遗留问题。

  三是地方财政负担逐年增加。由于大部分城镇退役士兵实行了自谋职业,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且补助标准逐年增加,导致地方财政压力逐年增大。20***年,我市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608人,全市共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2743.7万元,除中省财政补助517.3万元、市财政补助200万元外,区县政府实际承担2026.4万元。个别县强调自身财力困难,未能及时兑现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四是职业技能培训效果不佳。一方面,退役士兵对参加技能培训的意义认识不够,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退伍返乡后,都是急于外出打工,想尽快挣钱,所以导致参训人员少;另一方面,培训资源短缺,培训组织不到位。个别区县领导不重视,工作人员怕麻烦,加之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培训经费不足,直接导致培训时间不到位,培训内容不落实,培训专业不实用,培训效果难保证。

  三、深化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建议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国防建设、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化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对妥善安置退役士兵、确保我市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推动“四个宜宾”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必须保持政策连续性,平稳渡过政策过渡期。《条例》虽然明确了政府不负责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年的士官的岗位安置,但同时规定“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由此,新老安置政策存在至少两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选择新政策安置的退役士兵,政府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助;选择老政策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政府仍然要按老安置政策实行“岗位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避免因执行政策不统一,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二是必须维护政策严肃性,按要求落实岗位安置。《条例》对岗位安置有刚性规定:服现役满***年以上的士官,获个人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的五级至八级残疾士兵,烈士子女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由此,我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将大大减少,预计每年在100人之内,就业安置压力明显缓解。而目前大部分区县实行的自谋职业“一刀切”做法,明显与安置政策相违背,这就需要各级领导要及时转变思路,从维护政策严肃性出发,把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好。

  三是必须提前预算补助经费,确保按时足额兑现。《条例》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目前,中央财政是按每服一年兵役4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退役金,省政府尚未出台地方政府经济补助标准。但由于退役安置实行了城乡一体化,享受政府补助的人数大幅度增多,地方财政承担的补助经费也将大幅度

  增加。如果参照中央标准补助,全市补助经费将超过三千万元,而且标准还将逐年增加。如此大的经费,如不提前列入财政预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回乡不能及时足额领取补助金,将会引起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是必须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落实教育培训。《条例》颁布后,安置工作的重心由原来的安置工作为主转变为教育培训和扶持就业为主。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落实自主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光靠民政部门是远远做不到的,必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军分区、培训机构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日前,省政府颁发了《四川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46号),我市应依此制定适合我市特点的、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依托职业院校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基地,形成全市统一、运作规范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确保“两个百分百”,即有意愿的退役士兵100%能参加教育培训,参训培训的退役士兵100%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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